当前位置: 利雅得 >> 利雅得旅游 >> 第五篇投资风险防范及合规运营
投资风险防范
1.1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投资事前准备过程中重要环节之一,也是重要的风险防范工具。尽职调查主要指投资者对投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目标企业、目标资产等)及特定情况下对交易方的调查。尽职调查的目的是发现、识别投资标的所涉潜在风险,评估投资标的的价值,并依据调查结果设计交易文件条款,在投资前降低、防范投资风险,帮助投资者完成投资决策。一般竞标流程里,卖方都会提供一份尽调报告,虽然该报告相对独立,但难免会在一些灰色地带偏向卖方。在这种情况下,买方聘用专业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尽职调查是非常必要的。
尽职调查通常由投资者聘请当地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咨询公司等外部顾问,或由投资者自身建立的专业化境外投资团队进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情况、合法合规情况、商务技术情况及潜在风险等。尽职调查过程包括由被投资方开放/设置虚拟或实体数据库,由投资方审查文件,与被投资方进行问答、现场走访投资标的等,最后投资团队或外部顾问撰写尽职调查报告,阐明投资标的的现状及存在的潜在风险等内容。
案例1
某芯片公司因知识产权纠纷导致并购失败。某芯片公司向阿布扎比政府的先进技术投资公司出售其旗下的芯片制造部门,但是交易失败。主要原因之一是另一家芯片公司因特尔指控该芯片公司违反了交换技术协议,因为该协议规定其中一项技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最终,该芯片公司与阿布扎比政府的先进技术投资公司因为知识产权障碍而导致合作失败。
启示
中国企业并购海外企业或进行合作过程中,应注意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注意目标公司签署的知识产权许可等协议是否违反垄断相关法规,比如限制研发改进,限制购买竞争技术,限制被许可方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要人员等。
1.2境内合规风险防范
中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活动前,应当完成中国境内核准/备案程序,避免出现境外工作完成后因境内合规问题导致投资失败的风险。
境内相关政策法规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需要遵守的国内相关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资委等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等(见表5-1)。
境内核准/备案流程及主要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对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参见表5-2)。其中的“敏感类项目”指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敏感国家和地区”:指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参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敏感行业目录(年1月31日发布),例如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房地产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等。
“大额”指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及以上。商务部。年1月25日,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合发〔〕24号)》,规定由商务部牵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统一汇总,各部门定期将备案(核准)信息和报告信息通报商务部,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方式。年8月和年7月,商务部分别出台《关于做好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明确了相关工作细则。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主要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主要是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国家外汇管理局。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直接审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
特别提示
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之前,应针对具体投资项目向各部门进行确认具体流程及要求。同时,国家对于境外投资行业的政策可能随时变化,因此,投资者应当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xiuxianx.com/lydly/18799.html